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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辅修专业、辅修学位2021年招生简章

日期: 2021-06-21 作者:  点击数:[]

一﹑法学辅修专业及学位的三大优势:

第一,市场经济即法治经济,目前我国高层次法律专业人才相对短缺,通过修读法学辅修学位、辅修专业,将法学知识与主修专业知识相结合,有机会成为一名复合型、高收入的法律专业人士。

第二,备受广大考生青睐的相关考试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拔考试,法律知识占据考试内容近半壁江山,法学辅修专业及学位,为同学们将来成功通过相关考试打下坚实基础;

第三,修读法学辅修专业及学位后,为成功考取名校硕士增添砝码。

二、学位及学分要求:

学生在学习期间应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72学分方能毕业,其中专业基础课18学分,专业课44学分,毕业论文10学分。达到第二学位条件(学分、英语、计算机)者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三、教学管理模式:

授课教师:全部为具有法学博士学位或律师资格的法学专任教师。

授课时间:每周一至周五的晚上或周末双休日进行,教材由我院指定,统一报校教材科征订,学生自愿购买。

四、报名条件:

修读辅修专业及辅修学位,只在我校有学籍的普通教育全日制本科二年级(2020年入校)在校生中进行。

五、毕业与学位资格审查:

1.学生必须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资格且达到法学专业毕业及学位授予条件,才有资格取得辅修专业学位及辅修专业证书。修读辅修学位及辅修专业的学生,若作留级或取消学籍处理,则取消修读辅修学位及辅修专业资格。

2.证书发放与注册

(1)对修读辅修学位的学生,在主修专业学制规定的学习期限内,修满辅修学位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并且获得主修专业学位,学校颁发主修专业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辅修专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2)学生修满辅修学位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且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但未获得主修专业学位证书者,只颁发主修专业的毕业证书和辅修专业证书,不授予辅修专业学士学位,且不受理补授申请。

(3)学生修满辅修学位或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但未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者,主修专业经返校补考获得毕业证书者,方可发辅修专业证书。学生毕业时主办学院负责将《九江学院学生修读辅修学位及辅修专业学习成绩登记表》归入学生本人档案。

六、毕业与证书:

1.学生必须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资格后才有资格取得辅修专业学位及辅修专业证书。

2.学生修满辅修专业规定的学分,颁发辅修专业证书。学生修满辅修学位规定的学分,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注明辅修学士学位,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

3.辅修学位在国务院学位网上可查询;辅修专业在“学信网”上标注。

七、报名流程:

1.学生自行下载《九江学院辅修学位辅修专业修读申请表》(表格在教务处网页)或者到香园楼617C法学院教务科领取,按表格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到自己本学院教务科审核成绩并请教务科签字盖章后,同时携带三张一寸彩色照片到香园楼617C法学院报名;

2.报名时间:即日起开始报名,招生人数满额则停止报名。

3.报名地点:主校区香远楼617C室

4.学费:根据江西发改委、财政厅赣发收费字[2010]1582号文、九院字[2011]29号文及《九江学院全日制本科生修读双学位及辅修专业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法学类辅修学位每生每学年学费3800元,辅修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3600元,辅修学位辅修专业学费均按两年制收取。

联系电话: 0792—8315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