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是世界法律日,政法学院法学社在八里湖校区综合楼506举办了“世界法律日”专题座谈会,围绕“如何构建和谐的法治社会”而展开讨论,座谈会由法学社社长邹婷主持。
“世界法律日”的宗旨是帮助创建“一个新的法治社会:强者面对公正、弱者得到保护、和平得以永续”。围绕这一宗旨同学们纷纷发表自己的理解与观点,认为此宗旨也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法律人理应为之而不懈努力。
世界法学家协会第一副主席格林伯格说:“世界法学家协会自成立之日起就是世界和平法律的中心,它一直是也将继续是客观地实现和平的一个法律性的组织,我认为要实现国际社会的和谐,关键是要达成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真正的和平就是要这个世界的人们都选择一种和谐的方式来进行生活,这种和谐需要法律去进行规范,这就是我们追求的目标。”同学们围绕格林伯格先生讲的“和谐的生活方式”和“和谐的法律规范”展开讨论,就如何构建和谐的法律制度、形成和谐的法治社会纷纷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气氛十分活跃。
据了解,1963年7月6日,世界法学家协会在美国华盛顿成立,该协会规定每年4月22日为世界法律日,1965年4月22日,在美国华盛顿举行了第一次世界法律日庆典。从那以后,每年4月22日,各国的法官、律师和法学家都要采取不同的方式庆祝这个节日,并为宣传和普及法律做出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