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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学院班级考核评优办法
2016-05-30 09:53  

为提高政法学院学生工作的管理水平,倡导良好的学风、班风,进一步提高我院同学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加强班集体建设,使对班级的考核评优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我院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依据《九江学院学生手册》,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政法学院班级考核评优办法》如下:

一、考核组

1考核组由        组成,学生科、团委、办公室、教务科协助考核组做好班级考核评优工作,考核组在院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

2考核组不定期对班级进行抽查,在平时考核的基础上,每学期初对上一学期各班级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将作为各班级、班主任评先评优的基础。

二、考核方法及标准

1班级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结果由基础分、嘉奖分两部分组成。

2基础分80分,嘉奖分则根据各班级的考试及格率、四级通过率、二级通过率、学生科研、卫生、纪律、班级获得的荣誉、个人获得的荣誉等获得相应加分,总分封顶100分。

3毕业班最后一学期不参加考核,但根据就业率评选就业先进班级。

4班级发生学生非正常死亡、打群架等重大安全事故实行一票否决。

三、嘉奖分细则

(一)嘉奖分由学风建设加分、卫生纪律加分、荣誉加分三部分组成,最高加分共计20分,加分以班级为单位以年级和本科、专科为范围进行。

(二)学风建设:10分(考试及格率3分,英语四级通过率3分,计算机二级通过率2分,学生科研2分)

考试通过率排名在班级总数的前1/3的加3分,前2/3的加2分。

英语四级通过率排名在班级总数的前1/3的加3分,前2/3的加2分。

计算机二级通过率排名在班级总数的前1/3的加2分,前2/3的加1分。

学生科研排名在班级总数的前1/3的加2分,前2/3的加1分,无科研成果的不加分。

(三)卫生纪律:5分(卫生2.5分,纪律2.5分)

卫生包括宿舍卫生和教室卫生,每月进行排名,学期末进行综合排名,排名在班级总数的前1/3的加2.5分,前2/3的加1.5分。

纪律包括到课率、安排工作完成情况、团费收缴情况等,每月进行排名,学期末进行综合排名,排名在班级总数的前1/3的加2.5分,前2/3的加1.5分。

(四)荣誉加分:5分(集体荣誉2.5分,个人荣誉2.5分)

班级获得院级集体荣誉的加0.5分,获得校级和市级集体荣誉的加1分,获得省级集体荣誉的加1.5分,获得国家级荣誉每人次加2分。

班级同学获得院级荣誉每人次加0.1分,获得校级荣誉和市级荣誉每人次加0.2分,获得省级荣誉每人次加0.5分,获得国家级荣誉每人次加1分。

四、本办法自     起施行。

                                       政法学院

                                       2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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