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君平,1992年取得律师资格,1995-2000年年受聘于许昌金泰律师事务所。2000年考取贵州大学研究生民法专业,2003年到九江学院。2008—2011年于南京师范大学攻读哲学博士学位,主攻西方法哲学。
先后教授的主要课程有:专业课《西方法学名著选读》、《民法前沿专论》、《英美侵权法》(双语)、《国际私法》(双语)等。主持“江西省教育厅教改立项课题——《“透析式”法律思维模式教学法研究》”(赣教高字[2005]95号),主持2012年江西社会科学规划一般课题《比较视阈下的黑格尔人学理论研究》(zx201210)。先后在《学术界》、《前沿》、《理论导刊》等发表论文20余篇,并著有《黑格尔人学研究》专著一部。个人人生座右铭是,修身养性、研以致教,学生的卓越才是我的神圣使命与最大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