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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法学教研室举行教学示范公开课

日期: 2024-11-08 作者: 胡宽 点击数:[]

为继续发挥优秀教师引领示范作用,促进教师间相互学习和交流,提高教师教学能力与水平,11月7日上午,基础法学教研室在香远楼305教室举行教学示范公开课活动。本次示范课由李葆华老师主讲,授课对象为法A2413、法A2414班全体同学,基础法学教研室石浩旭老师、车传和老师以及新进博士梁洋老师参与听课观摩。

李葆华老师授课内容为《法理学》课程中的“法的渊源”章节。《法理学》作为法学专业大一上学期的专业基础课程,对后续的法学专业课程学习至关重要,发挥着提供方法论和奠定理论基础的关键作用。该课程理论性强,教材内容繁多且充满专业术语,对学生的理解能力和兴趣提出了较高要求。李葆华老师多年来从事法理学教科研工作,主导了多次法学专业《法理学》课程教学大纲的修订,结合大一新生的知识水平和心理特点,在合理分配教学重点,化繁就简,激发学生课堂积极性方面形成了独到心得。本次教学示范公开课上,她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为例,生动阐述了当代中国法中非正式渊源的适用前提,以及其对正式渊源所发挥的重要补充作用。听课教师们认真记录笔记,学生们积极参与互动,课堂气氛活跃,教学效果良好。

公开课结束后,李老师、听课教师与基础法学教研室其他成员,在香远楼618C办公室进行了教学经验总结与交流座谈。大家一致认为李老师备课准备充足,语言流利明晰,授课重点突出,通过设置课前复习和课中习题环节,强化了师生互动,实时掌握教学成效,这些做法值得全体教师学习借鉴。李老师还结合近年来的教学要求发展趋势,以本人的《法理学》课程教学实践为例,分享了在培养方案学分和课程学时双减的背景下,如何通过凝练教学重难点、改善教学环节设置、应对课程思政和实践教学要求双增的心得体会。与会教师纷纷表示:基础法学教学中普遍面临着课程理论性强,难以适用模拟法庭等实践教学手法,学生兴趣不足,教学难度大的问题,李老师以论文撰写为抓手开展实践教学的做法值得同类课程推广借鉴。在本次公开课活动中,大家有效实现了互相学习、互相交流,共同提高的目标,对广大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今后的教学实践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审核/任晓燕 宛锦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