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学生会、团委 
 学生资助 
 就业工作 
 管理制度 
  • 公法与人权保护中心
  • 法律援助中心
  • 心理援助中心
  • 法律诊所
  • 专业学社
下载中心
管理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学生管理>>管理制度>>正文

九江学院政法学院学生工作协议
2016-05-30 09:50  

为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保障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确保校园(区)内良好的教学生活秩序,政法学院根据法律法规和和校规校纪等相关规章制度,制定《九江学院政法学院学生工作协议》。现由班级管理责任人(班主任代表政法学院)和所在班级学生达成如下协议:

一、学生入校通过学籍审核后,由班主任向学生发放《九江学院学生手册》,人手一册,学生在校期间必须认真学习并遵守《九江学院学生手册》之各项规定,办理各项事务,顺利完成学业;

     二、辅导员和班主任要认真细致的向所负责的年级和班级学生讲解学校和学院(校区)办事流程和《九江学院学生手册》、《政法学院班主任、辅导员手册》各项规定,协助学生办理各项事务,指导检查协调各项工作的落实,对学生的奖惩提出建议;

    三、班主任、辅导员要根据政法学院的学生工作安排,通过每周日晚点名、主题班会等形式对班级、年级的学生工作进行总结并做好下一阶段的工作安排;

四、当学生中出现突发事件时,学生应第一时间向班主任和辅导员报告,辅导员、班主任接到报告后应尽快赶往现场处理,解决问题立足早、小、快,并及时报告分管院领导;

五、学生在校期间要严格遵守政法学院的请假制度,办理正常的请假手续,离校前向班主任报告,在规定时间返校并及时在学生科销假;

六、学生在校期间应特别注意遵守以下学校、学院的相关规定:

1、认真遵守学生宿舍各项管理规定,不在校外租房,不夜不归寝,不使用大功率电器等;

    2、不组织或参加非学校组织的郊游、野炊等校外活动,不到校园外开展探险、旅游活动,不到野外露天江、湖、水库、池塘等水域游泳;

3、不搭乘无合法运营手续的车辆,不私自组织包车或参与有安全隐患的行为;

4、节假日或办理请假手续后离校要在班主任处办理去向登记和联系人电话并报学生科备案;

5、不参与邪教、传销等非法宗教组织和封建迷信活动;

6、学生中存在的矛盾和纠纷要通过班主任、学生科等正常渠道解决;

7、当学生出现患病等不能正常完成学业的情况时,必须办理休学手续,休学期满,按《学生手册》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或复学、或继续休学、或退学;

8、不旷课,坚持早锻炼,认真参加每周班级组织的晚点名。

9、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保持干净文明的校园环境。

10、勤奋学习,诚信应考。

政法学院(班主任签名):                            

我已认真阅读《九江学院政法学院学生工作协议》,知悉《协议》各项内容,我将严格遵守,如因违反协议所发生的一切后果,我个人将承担相应责任。

宿舍

学生签名

时间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