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援助业务档案,是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进行法律援助业务活动的真实记录,反映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的情况,具有重要的参考利用价值,保管整理好档案是法援中心的重要任务。
二、志愿者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形成的文件材料,必须严格按照政法学院法律援助中心规定要求立卷归档。立卷归档工作由法律援助中心和案件援助志愿者负责。
三、法律援助业务档案分刑事、民事、行政诉讼和非诉讼四类。
四、法律援助业务档案按年度和一案一卷、一卷一号原则立卷。
五、法律援助志愿者承办法律援助案件中使用的各种证明材料、往来公文、谈话笔录、调查记录等,都必须用钢笔书写、签发,要求字体整齐、清晰。
六、法律援助志愿者应当自法律援助案件办结后15日内向法律援助中心移交案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