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每周二下午和周五上午为接待咨询时间,接待人员要衣着整洁,语言文明,举止端庄,态度热情,文明礼貌;
二、接待人员挂牌上岗,严格遵守执业纪律,接受监督;
三、咨询接待实行首问负责制,落实一次性告知和无缺位制度;
四、接待人员要认真接待来访人员,切实做到“讲法律、讲事实、讲热情、讲方法”。解答问题通俗易懂、简明扼要,讲究效率;
五、要做到一事一记,登记主要内容包括:
(1)来电、来访、网络的事由;
(2)来访人员的身份情况;
(3)申请法律援助的主要内容;
(4)是否符合法律援助条件;
(5)处理情况;
六、接待人员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要及时指导申请人填写有关表格,并报主任审批;
七、在接待中遇到重大紧急事项,要详细记录,并及时向主任汇报;
八、接待人员在登记时,对当事人的隐私应当做好保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