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任的职责
(一)主持制定中心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主持制定中心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召集主持中心的政治、业务学习活动;
(四)召集主持中心工作会议,研究和布置中心的有关
工作;
(五)核准各项报表
(六)批准法律援助申请,决定是否给予法律援助;
(七)指派中心工作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及法律援助
咨询、代书事项;
(八)指派志愿者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九)监督法律援助案件及事项的办理情况并对其办理质量进行检查、考核;
(十)负责对中心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考核;
(十一)其他应办理的事项。
二、副主任职责
(一)协助主任制定中心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协助主任制定中心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协助主任召集主持中心的政治、业务学习活动;
(四)协助主任召集主持中心工作会议,研究和布置中
心的有关工作;
(五)协助主任监督法律援助案件及事项的办理情况并对其办理质量进行检查、考核;
(六)协助主任对中心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考核;
(七)在主任因故不能主持工作期间受主任委托主持中心工作;
(八)中心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法律援助志愿者职责
(一)法律援助申请人及咨询人的接待工作;
(二)对法律援助申请进行初审,指导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填写相关表格;
(三)根据中心的安排承办法律援助案件;
(四)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完毕,按规范要求整理装订案卷并归档,及时录入信息管理系统;
(五)办理法律援助咨询、代书事项,并将办理情况详细记录,及时录入信息管理系统;
(六)办理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