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
Chinese  |  Favorites 
 学院概况  新闻中心  师资队伍  人才培养  教育教学审核评估  党群工作  学工在线  招聘信息  下载专区 
  人才培养
 
 培养方案 
 精品课程 
 课程思政案例 
 实践教学 
 实验室建设 
  中心简介
首页 > 人才培养 > 实践教学 > 法律援助 > 中心简介 > 正文
 

政治业务学习制度

日期: 2016-05-05 作者:  点击数:[]

一、中心定期组织政治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水平、政策理论水平和法律业务知识水平。

二、每周二下午为中心全体工作人员集中学习时间。参加人员应准时到会,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的,应及时请假。

三、中心根据具体需要不定期组织中心人员集中学习党的政策方针,上级相关文件、指示和新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四、定期及不定期集中学习内容为:

1、政治学习内容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关领导讲话、时事形势以及廉政教育为主。

2、业务学习内容以办理法律援助所需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律师实务为主。

五、积极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种政治、业务学习活动。

六、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坚持自学,养成勤于学习、善于思考的习惯。

七、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的情况,作为中心人员年终考核和评奖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