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心定期组织政治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水平、政策理论水平和法律业务知识水平。
二、每周二下午为中心全体工作人员集中学习时间。参加人员应准时到会,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的,应及时请假。
三、中心根据具体需要不定期组织中心人员集中学习党的政策方针,上级相关文件、指示和新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四、定期及不定期集中学习内容为:
1、政治学习内容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关领导讲话、时事形势以及廉政教育为主。
2、业务学习内容以办理法律援助所需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律师实务为主。
五、积极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种政治、业务学习活动。
六、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坚持自学,养成勤于学习、善于思考的习惯。
七、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的情况,作为中心人员年终考核和评奖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