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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法》课程思政教学案例

日期: 2022-12-01 作者:  点击数:[]

任课教师简介:

杨芳霞,女,中共党员,法学院副教授,江西省网上常设市场科技专家。主要研究领域有高等教育、知识产权法。主讲知识产权专业《竞争法》课程。发表各类各级学术论文20余篇。主持和参与课题7项。2020年11月荣获法学院课程思政教学比赛三等奖;2022年6月荣获法学院课程思政教学大纲比赛一等奖,2022年9月荣获法学院教师课堂教学比赛二等奖。

一、课程基本情况

课程名称

竞争法

课程类型

综合教育课程●专业教育课程○实践类课程

课程性质

●必修○选修

学时

32

学分

2

教学方式

●线下○线上○线上线下混合式

一、课程思政育人理念与目标

《竞争法》课程不仅包含法律层面的知识,还与经济、文化以及不同领域专业知识密切相关,在全球一体化以及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互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领域的竞争日趋激烈,不断面临新课题,通过本课程引导学生加强学习和实践,强化创新思维,拓宽国际视野,提高自身综合素养。引导学生从国家战略的角度去审视世界经济状况及对立法保护的思考,教育学生一定要心系民族国家利益,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在自己的专业领域,为国家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经济领域因其专业性强,复杂度高,隐藏其中的民族精神、国家利益往往被忽视,所以通过学习本课程培养学生在复杂环境中透过现象,看到本质的能力,培养学生站在国家、民族立场看待问题的能力。培养青年学生的国家民族使命感,树立其坚定的民族精神、国家信仰,使其在面对复杂的经济生活时不迷失方向。树立坚定的民族情、国家情,成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课程思政元素与融入点

章节

专业知识点

思政元素

课程思政的实施路径与方式

第5章第4节

禁止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表现形式

诚实守信

案例分析

第12章第4节

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法律责任

国家利益、民族利益、个人利益的有机统一

互动式讨论、案例分析

第13章第2节

经营者集中的申报标准和程序

增强学生使命担当

调查研究任务驱动法、案例教学法

四、代表性课程思政教学案例

(一)案例基本信息

1.诚信经营为正道,“刷单炒信”终担责

——组织虚假交易的商业宣传

2.第5章第4节禁止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表现形式教学案例

(二)案例教学目标

1.价值引领

诚信即诚实守信,是人类社会千百年传承下来的道德传统,也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重点内容,它强调诚实劳动、信守承诺、诚恳待人。诚信是个人、社会和国家得以存续发展的基础。古今中外,诚信一直都是社会和谐的纽带,在人际交往、社会发展、治理国政等方面都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素和道德取向。诚信不仅是我国古代道德体系的基础和根本价值取向,也是我国当代道德体系的基础和根本价值取向,更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道德基石。诚信是人类社会的基本道德规范,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道德原则,也是人的自由发展应有的品质,再次,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价值取向。诚信是现代社会普遍适用的基本伦理原则。

经济领域是现今国际社会斗争的核心战场,却是最容易受短期利益诱惑而失守的领域。一定要坚守民族经济的阵地,国家强、民族兴、经营者靠质量取胜、诚信经营才能为我们每个人的发展提供更好的环境。

2.逻辑联系

互联网竞争秩序的建立与规范,司法实践中处理互联网虚假宣传行为需要看到其本质,“按图索骥”找到正确的路径。在网络购物过程中,消费者的信息来源是多种多样的,且真实信息和虚假信息同时存在,这给消费者辨别可以信息真伪带来不少困难,因而难以做出合理的购买决策。对于消费者而言,已购买过商品的消费者的评价是一种重要的经验信息,正常情况下,这些信息具有较强的参考意义,可以指导消费者合理选购。针对网络购物的趋势,2017年修订后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电子商务领域较为普遍的“刷单炒信”现象进行了规则,即《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第2款规定: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即互联网平台的经营者通过虚假交易而虚构商品成交量、交易额、用户评价、信用等级等信息,以此欺骗、误导消费者,进而谋取不应有的交易机会或竞争优势,是名副其实的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三)案例主要内容

2020年12月16日,上海趣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正雅齿科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简称“正雅公司”)签订了《服务订单》,约定于2020年12月15日至2021年2月10日,正雅公司通过当事人随机招募400名流量博主在小红书APP上宣传推广其销售的隐形牙套产品。上海趣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撰写了经正雅公司确认的宣传文案内容,并委托×××公司招募到400名小红书流量博主,要求流量博主根据宣传文案内容撰写推广图文,主要内容均为关于正雅公司销售的隐形牙套产品的使用体验和正面评价,其将上述推广图文汇总并交正雅公司最终确认后,通知400名流量博主将图文发布在其小红书APP个人账号上。经核查,前述400名流量博主在发布上述图文前和发布时均不是正雅公司隐形牙套的实际患者或者使用者,其发布的图文内容均是根据上海趣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宣传文案虚假编撰的。2021年2月25日,上述400名流量博主完成所有推广图。上海趣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上述宣传推广服务中获得服务费用339200元(含税)。2021年8月30日,上海趣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通知流量博主将发布的推广图文予以删除下架。

当事人帮助他人招募从未实际使用相关产品的流量博主,以实际患者或者使用者的身份虚假宣传相关产品及使用效果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

2022年3月,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人民币45万元。

(四)案例教学设计

1.案例导入

通过提问导入案例:同学们在平时网购的时候会根据哪些因素做出消费决策?“点评”已经成为消费者初步了解、选择互联网平台商家的重要依据,不法经营者采用“刷单炒信”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严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基本的商业道德,这种以造假作弊来提高店铺知名度的方式,制造了大量无效流量,不仅消耗了商户及平台的信誉,还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长此以往将形成恶性循环,扰乱市场竞争秩序,必须加以遏制。我国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加大了对刷单、刷好评等虚假交易以及虚假商业宣传的打击力度。对于网络平台的周边企业而言,应当合法、合规、诚信地开展经营,遵守基本的商业道德,不实施弄虚作假、损人利己的“刷单炒信”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此外,对于同学们来说,也应自觉抵制这种不正之风,须明白“刷来的好评”终究比不过真实的品质。

2.教学方法

本章节的内容除了课堂讲授以外,还在学习通平台组织学生进行案例分析增强理解力;为了培养学生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还在课堂上组织学生进行了分组讨论,有效地激发了学生学习的内动力。为了增强课堂教学的德育效果,推动课程思政同新媒体新技术的高度融合,增强时代感和吸引力,除了采用传统的教学方法以外,本章节的教学注重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利用超星学习通平台支持形式多样教学活动。

下附课堂分组的情况和课后学习通案例讨论的情况:

小组

竞争法案例分析专题

组长

成员

备注

(主讲人)

1

第一章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订与理解适用

周子浪

周子浪、廖立诚、罗浩、谢盟

谢盟

2

第二章 商业混淆行为

黄洁

黄洁、刘婧、郑彦亚、缪璐馨

黄洁

3

第三章 商业贿赂行为

段紫玲

张秀琴、段紫玲、杨敏、朱芳

段紫玲

4

第四章 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袁小青

袁小青、文婧、吴佳仪

吴佳仪

5

第五章 侵犯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王明慧

王明慧、陈秀文、文佳丽、许鸿祥

许鸿祥

6

第六章 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邹泽林

陈雄、邹泽林、陈镜云、卢科

邹泽林

7

第七章 商业诋毁行为

陶芳

陶芳、李彩莲、甘仕钰、黄瑞汝

黄瑞汝

8

第八章 网络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

邓占宇

陶拾金、陈轩宇、邓占宇、苏开鑫

苏开鑫

9

第九章 反垄断法的修订与理解适用

鲍婷

董可欣、肖优、鲍婷、郑诗钺

郑诗鉞

10

第十章垄断协议的法律规制

虞巧

虞巧、江润丰

江润丰

11

第十章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分析

王也

王也、叶云霞、曾文静

曾文静

12

第十一章 经营者集中的反垄断法分析

赖诗佳

赖诗佳、刘鑫、袁佳文

袁佳文

13

第十二章 行政垄断的法律规制

管丽红

管丽红、裴霖涛

裴霖涛

备注

每周一个小组准备一个专题,要求制作PPT,选取典型案例,每组确定主讲人,每组3~4人,总计13组。竞争法案例分析学习通课程邀请码43710260

  1. 考核评价

    对本堂课课程思政要达到的效果,主要是通过学生参与课堂谈论情况、案例分析的参与的记录进行,给予学生定性或定量的评价。

    (五)教学反思

    根据党中央多次提出的思政教育融入专业教学要求指导思想, 我充分认识到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是我们每一位老师的责任。在专业课程的教学过程中要承担好育人责任,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在课程思政的理念下,我尝试竞争法课程的教育教学改革。结束本讲课程授课任务后,我对本次课程思政案例的教学情况进行了反思,既有优点也有不足。优点是以与学生生活紧密联系的网购导入案例,学生的体会更深切,理论联系实际言之有物,课堂讨论气氛活跃;通过新旧立法的比较,学生对于新法修订后所增加的条款更容易接受和领悟,对于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所取得的成果高度地认;通过活生生的案例,让学生对于“刷单炒信”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有更深切的体会,对于市场主体诚信守法参与竞争,形成良好的竞争秩序的法律保障理解更为透彻,进而自然而然地联系到学生自身的行为,形成自觉抵制“虚假刷单”的诚信意识,在现实生活中自觉守法,坚决抵制非法地不诚信行为。将思政的内容渗入到专业知识之中,避免了生搬硬套。不足之处在于教学组织环节不够严密,课前有一部分学生没有进行充分地预习,导致在案例讨论过程中出现了法条竞合的情形时,学生存在比较大的困惑和疑虑,也影响了案例分析的量化效果。在今后的教学过程中,我还要不断更新课程思政教学内容,为后续教学保留宝贵教学经验,不断总结提升课程思政教学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