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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课程思政教学团队

日期: 2022-12-01 作者:  点击数:[]

民事诉讼法是法学专业学生的必修专业课程之一,是诉讼法学课群的主干课程,在大学本科第四学期开设。我院自2000年开办法学专业之时即设置了民事诉讼法课,在此后的十余年里全面构建和完善了面向法学、法律文秘、法律事务专业的课程教学内容体系,并由周江、李德恩、王菠等老师组成思政教学团队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进行课程思政建设。

一、课程负责人

周江,九江学院法学院讲师,《民事诉讼法》课程负责人,积极探索各种教学模式,学生反映好,教学效果佳,多次获得教学比赛奖项:在首届九江检察院与九江学院联合举办的案例辩论赛中获一等奖;在学校首届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在政法学院的青年教师教学比赛、教案比赛、课程思政教学比赛中多次获奖;2020年《民事诉讼法》课程获得江西省防疫期间线上教学优质课三等奖;2020年《民事诉讼法》课程获得校级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课程立项并于2021年通过验收。

主要成果:

论文类:《英国案件管理制度改革评析》、《私人侦探调查收集证据的认定》、《论高校学生运动伤害事故保险制度》、《小额诉讼程序的比较和思考——兼评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第162条》等。

著作类:参编:《英国民事司法改革(民商法论丛)》(北大出版社)、《ADR原理与实务》(厦大出版社)、《英国司法制度》(厦大出版社)、《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厦大出版社)、《环境纠纷解决机制研究》(厦大出版社)。

项目类:参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以当事人权利保障为中心的调解基础理论研究》、江西省高校党建研究项目《构建和谐高校进程中基层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创新研究》、江西省社科“十二五”(2013)规划项目《调解优先司法政策研究——以新民事诉讼法实施为视角》。

二、团队其他主要成员

李德恩,九江学院法学院教授,中国民事诉讼法研究会理事,主要研究方向为民事诉讼法学与调解制度,从事民事诉讼法学、证据学等课程的教学工作。

主要成果:

论文类:《法院监察目标之设定及其实现机理》,《主审法官责任制构建之二维展开》,《数据权利之法律性质与分段保护》、《论法官独立原则的国际标准及其中国境遇》、《地方法院省级统管的阻力分析与平台构建》等34篇。

著作类:独著:《民事调解理论系统化研究——基于当事人自治原理》(中国法制出版社)、《法院系统及其审判人员管理的逻辑与实践》(法律出版社)。

项目类:主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以当事人权利保障为中心的调解基础理论研究》(项目编号09YJA820032)、主持江西省教学研究课题《普通本科高校法学院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路径研究与实践》)等9项。

王菠,九江学院法学院副教授,兼职律师,擅长处理民商事纠纷,从事民事诉讼法学、证据学等课程的教学工作。有五年的法院从业经验,工作期间多次被评为法院先进工作者,被光明网评为“全国百名优秀法律通讯员”,近三年以第一作者在韩国KCI发表论文2篇,国内授权实用新型专利2个,主持九江学院“普法进校园”法律咨询服务项目一项,荣获二等奖。

三、课程思政实施途径与效果

通过对优秀的传统法律文化、制度的讲评,启示学生要重视“古为今用”,从优秀的传统法律文化与制度的土壤中汲取养分,树立坚定的“文化自信”、“制度自信”。

通过对中外诉讼制度的对比,启示学生学会从阶级的立场出发,以中国特色的国情为背景,客观、辩证的评价社会现象,理性借鉴西方的法律思想及方法,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曲折和困难,培养学生的“理论自信”、“道路自信”。

用社会主义法学思想中的价值理念、行为规范去塑造青年大学生的世界观和方法论,重视对法律职业伦理道德养成的培训,养成学生对社会重大、热点问题分析、判断的专业性,避免盲目跟风式的发表不负责任、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言论。

培养学生较强的自学能力和获取知识的综合能力,让学生在自主学习过程中逐步体会法律的内在精神,将法律原理与法律实践技术相结合,将法科学生塑造成具有法律素养和法律精神的法律人,塑造合格的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等法律职业者,促进公正司法和公正执法。

在课程教学中帮助学生掌握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结合专业知识教育引导学生深刻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提高大学生缘事析理、明辨是非的能力,让学生成为“德法兼修”、全面发展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