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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竞争法》课程介绍

日期: 2022-12-01 作者:  点击数:[]

一、《竞争法课程基本情况

《竞争法》是全国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专业本科阶段核心专业课程之一。该课程主要阐述竞争和竞争法的基本理论问题以及竞争法的历史发展情况,涵盖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等主要内容。近年来,我国竞争法治建设取得了许多新的发展,诸如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的进一步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确立与运行、反垄断执法体制的改革、《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两次修改、新《反垄断法》出台以及实践中新型竞争法案例的探讨与争论等,既是竞争法治新发展的推动力量,又是竞争法治新发展的具体表现。在课程内容方面要同步反映这些竞争法治建设的突出成就和竞争法学术研究的近期新成果,使《竞争法》课程成为向学生传播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渠道之一。在学习法律条文及规定的同时,需要与市场经济中的专业理论知识相结合,对市场竞争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与探讨。因此,本课程是一门兼交叉性与理论性于一体的课程,属于隐性课程,在思想政治教育中主要起深化以及拓展作用,在课堂教学中着重强调发挥主流价值观的引导作用,塑造学生的法律意识,正确认识市场竞争中各方的法律关系,着重培养学生的科学思维方式、职业素质以及实际运用能力。

二、思政元素融入《竞争法》教学的设计与实施

1、注重课程内容中思政元素的挖掘。

《竞争法》课程内容中涉及的反垄断法等关系到国家发展的宏观重要调控领域本身蕴含着适宜的思政元素。课程内容本身具有一定的挖掘潜力,通过深耕,挖掘与民族精神、国家利益等思政元素相匹配的结合点,将国家的发展战略、全民族利益保障清晰展现在学生面前,学生被触动,有感慨,成就国家信仰,树立民族精神。引入民族精神、国家情怀等思政元素,进入课堂,其一不会显得那么突兀,而是顺理成章地再次“跨界”,其二也可以让学生更能感受到民族精神、国家利益不仅仅停留在政治思想领域,在多重领域中均有所运用,打破思维定式,扩宽思考空间,将民族精神、国家情怀渗透到方方面面。

2、综合利用多样化的教学平台,延伸周全服务思政建设

“竞争法学”课程内容涉及面广,教学内容本身具有开放性和交叉性,变化较快、理解难度较大,教师在利用多媒体PPT讲授理论知识的同时,及时传递立法、司法领域最新发展动态,注重将显性的竞争法理论与蕴含的隐性价值体系有机融合,潜移默化地对学生进行思政教育和引导,避免直接在课堂上对思政元素进行宣讲或与课程知识点进行生拉硬扯,引起学生反感和抵触。针对有限课时,积极引导学生利用本课程网上在线教育平台(学习通)、开展线上学习,强化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培养,扩大知识面。利用本班级QQ交流群、微信群及时将竞争法前沿理论知识和典型案例发给学生,对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面临的思想困境进行答疑解惑,正面引导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延伸课程思政育人过程。网上教学的开展为传统教学引入了新思路,相比于课堂授课,多样化的教学方式更为灵活,课堂资源更为丰富,包括时事新闻、现场视频等教学资源,学生可根据自身的需求选择合适的学习方式及平台,激发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在后期教学过程中,可采用“线上+线下”的混合式教学方式,通过教学资源的引入,一方面强化了知识点,另一方面培养了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在此过程中通过师生交流,帮助学生正确认识各法律主体的权利与责任,强化法律意识。

3、改进教学方法,提升课程育人效果

在教学方式上多采用启发、讨论、案例等教学模式,推行互动式交流、探究式讨论的课堂教学改革,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延伸课程育人过程,积极推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教学方式,在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同时,引导学生认真思考自己的奋斗目标。将思政案例融入教学内容,发挥价值引领功能。围绕增强学生在课堂教学中的主体性来设计案例教学的方法和步骤。学生在课堂教学中的主体性主要包括自主选择、自主学习、自主应用等。案例分析就是让学生在反复应用的过程中来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和原则。不是让学生死记硬背具体的法律条文,而是通过学生自我学习、集体研究大量的案例来掌握竞争法的精神和原则。因此在上课之前学生必须认真收集选择案例、查阅相关的理论知识和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资料。在课堂上,学生可以展示个人的表达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逻辑思维能力。发挥学生学习知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学生上课的主体性,把课堂当成展示自我才能的舞台,提升课程育人的效果。

三、课程特色与创新

1、突破传统课堂教学的局限性,将线上线下混合教学模式运用于课程思政教学,创新现有思政教学模式,充实现有思政教学内容,更好地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

2、运用现实问题引领课堂教学。按照“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模式协调安排教学,使得《竞争法》课程思政教学基于现实,有的放矢。

3、注重通过思辨式讨论默化思政教育。激发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改变灌输式为主的传统教学方法,以理性消除意见分歧为目的的论辩互动的方式组织课堂教学,引导学生描述问题、分析问题、表达立场、陈述理由。

四、课程评价与成效

基于课程思政的“竞争法学”课程教学改革,丰富了教学内容,极大提高了课程教学的思想性和人文性,实现了课程理论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和价值塑造的有机统一,在提高课程思想和价值引领功能的同时明显提升了教学效果,受到了学生的普遍认可。融入课程思政教学内容后,学生能够从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国家利益、民族利益发展战略的高度重新认识“竞争法”课程,法律意识、家国情怀以及社会责任感明显提升,为开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新局面而努力奋斗的目标更加明确,学习的积极性也明显提高。实施课程思政教学改革后,学生对“竞争法学”课程的教学质量评价明显提高。2021年度的评价结果显示:在课程学习结束后,学生针对明确学习目标、讲课重点突出易于理解、课堂气氛、教学效果、考核及管理、课下认真指导等指标的综合评分为95.74分(满分100分),针对“学习这门课程很有必要,收获很大”的指标得分为97.82分。此外,课程思政实施后,任课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也明显提升,在学生教学质量评价中,97.10%的参评学生认为任课教师的师德师风非常好。实施课程思政教学实践后,“竞争法学”课程已经成为向学生传播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渠道之一,为知识产权专业实现立德树人、培养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发挥了积极作用,基本实现了课程改革的初衷。但是课程思政的成效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遵循教育教学的规律,循序渐进。今后,还要对基于课程思政的改革建设成效及时进行评价,持续改进,推动“竞争法学”课程思政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和新成效。